为了充分发挥教研室在教学档案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做好档案管理工作,根据学校有关文件和规定精神,制定本制度。
1.严格执行学校档案工作的有关规定,平时注重收集、积累、整理应归档的资料,做好档案保存、管理工作。
2.教研室指定一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设立专柜保存档案。
3.教研室档案收集的主要内容有:
(1)教研室会议记录;
(2)学科教学大纲;
(3)历年考试试卷、试卷分析报告和教学总结材料(根据学校试卷保密要求,教研室要休息好试卷的交接、记录和保存工作,所有课程的考试、考查(含实验报告)和经重修、清考的试卷均属保存范围,保存期限为四年。)
(4)教材、教学参考资料;
(5)挂图、音像、光盘等教学资料;
(6)教研活动、学术活动的专题性资料;
(7)本教研室的师资培养档案、制度和人员的业务考核材料;
(8)学生的作业、作品和学科竞赛邀请函,照片,获奖证书(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9)教师听课记录。
4.教研室的档案收集和保存要有利于教研室的教学与科研。
5.年末教研室主任负责档案的整理、归类,并按规定保存和上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