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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本科学生修读英语双学位的暂行规定

2016年04月06日 14:58  点击:[]

   外国语学院为满足社会对高素质复合型人才的需求和广大学生学习的愿望,开办英语专业第二学位。非英语专业本科生在学有余力的情况下,可以申请修读英语双学位或辅修专业。为进一步做好英语双学位、辅修专业的教学及教学管理工作,制订本规定。

一、  申请英语双学位、辅修专业的程序

1双学位、辅修专业的申请对象为在校非英语专业大二本科生,申报时间一般为每年6月份。申请者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填写《副修专业申请表》(一式两份)自己打印主修专业已修课程成绩单;经学生所在学院审批同意后,到外国语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递交申请表和本专业成绩单,要求学生在报名时没有挂科,外国语学院将录取名单报给学校教务处学籍科。

2. 教务处审核学生的辅修资格后,将同意辅修双学位的学生名单通知学生双学位专业所在学院,外国语学院将及时通知已录取的学生。

3. 申请修读双学位的学生应跨学科门类;申请修读辅修专业的学生,应跨专业类。

4. 学生在选课期间应按照双学位、辅修专业教学计划要求上课,并按规定时间到外国语学院办理交费手续,领取听课证。

5.学生每学期修读的课程成绩,不纳入主修专业成绩评定。

6.每个学生在校期间只限修读一个双学位或辅修专业。  

二、英语双学位、辅修专业的管理办法

1.外国语学院对英语双学位、辅修专业的教学从培养方案、师资配备和教学管理上与主修专业一样严格管理,确保双学位班教学的质量。

2.根据专业特点和要求,制订双学位、辅修专业教学计划,经教务处核准后实施。

3.双学位、辅修专业的教学形式,根据具体情况,采取随班听课或单独开课两种上课形式。

4.对修读英语双学位专业的课程考核成绩进行专门管理,辅修专业的课程如与主修专业课程一致,学分相同,主修专业该课程考试成绩≥75分可以学分互认,学生可免修辅修专业的这门课程 。

5.修读英语双学位专业的学生,每学期开学时要和主修专业一样办理注册手续。

6. 学生修读完英语双学位专业培养规定的全部课程,由学校在毕业时发给该专业的学位证书。未获得主修专业的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者不得授予双学位。

7.批准参加英语双学位专业学习的学生,按学分交纳规定的费用,由学校财务处每学年统一扣除。

 

 

                                     外国语学院  

                                      20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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