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落实外国语学院学生管理规定,进一步实现外国语学院学生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提高班级管理委员会工作效率和水平,依据学校有关规定,根据我院学生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关于外国语学院全体学生综合考评制度的规定》。对个人的综合考评以80分为基准,100分为上限,主要分为四部分:日常表现、个人荣誉、集体荣誉及学习成绩。每两周公示一次个人综合考评分数,期末个人德育成绩的计算由日常表现及其他项累加、累减所得。
一、日常表现
作为一名大学生,日常表现不仅彰显着个人综合素质,也是良好学风建设的基石。良好的日常表现有助于个人优良品德的培养和集体学习氛围的形成。
(一) 考勤与纪律
学生必须在开学前按规定时间到校报到注册,自开学第一天起开始考勤。
学生要按时参加教学计划规定和学校的统一安排及其组织的一切活动。学生上课、实习、劳动、军训都实行考勤。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向团总支请假。凡未经请假或超过假期者,一律以旷课论。对旷课学生,根据旷课时间多少,情节轻重及检查态度,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学生考勤由各班班委负责,在课堂考勤与实习考勤中由班长和学习委员负责,在讲座考勤中由团支书与组宣委员负责,在劳动考勤中由生活委员负责,在军训考勤中由临时负责人负责。
凡应请假而未请假,或虽经请假但未批准或请假逾期者,均以无故旷课论,班级管理委员会秘书处每周检查请销假情况。
1、实习考勤
对于学校按教学计划规定的教学实践环节、生产实习、军训、毕业设计、集体劳动等学生无故不参加者,每一天按旷课四学时计。
2、课堂考勤
学生上课时间无故缺勤,由班级管理委员会督察部给予通报批评,并由综测部扣除相关同学及班级的综合测评分数。
具体规定条例如下:
(1)上课铃响开始查课,此时未到者记为迟到,每人每次扣除个人综合测评成绩5分;查课结束后检查人员在教室门口等待3-5分钟,逾期未至的视为无故缺勤,每人每次扣除个人综合测评成绩8分;个人连续三次无故缺勤将取消当学期末的各项评优评先资格。
(2)课堂考勤每班迟到人数5人以上(包括5人)或无故缺勤人数3人以上(包括3人)给予该班班长和学习委员通报批评,并扣除班长和学习委员个人综合测评成绩5分;课堂考勤每班无故缺勤人数5人以上(包括5人)给予该班全体班委通报批评,并扣除该班所有班委个人综合测评成绩5分;课堂考勤每班每学期连续通报批评3次以上(包括3次)则免去该班班长学委职务,并取消该班该学期评优评优资格。
3、自习考勤
(1)学生自习时间无故缺勤,由班级管理委员会日管部给予通报批评,并由综测部扣除相关同学及班级的综合测评分数。
具体规定条例如下:
日管部开始检查时未到者记为迟到,每人每次扣除个人综合测评成绩5分;检查后五分钟内仍未至者视为无故缺勤,每人每次扣除个人综合测评成绩8分;个人连续三次无故缺勤将取消当学期末的各项评优评先资格。
(2)助导自习时间无故缺勤,由班级管理委员会新管部给予通报批评,并由综测部扣除相关同学及班级的综合测评分数。
具体规定条例如下:
新管部检查时,助导未在,则视为缺勤,每人每次扣除个人综合测评成绩2分。
4、讲座考勤
专家讲座有利于开阔学生的眼界、与社会接轨。旁听讲座是提高个人综合素质的有效途径之一。
(1)班级管理委员会督察部在规定到场时间到达指定位置开始检查,此时未到者记为迟到,迟到者每人每次扣除个人综合测评成绩5分,在讲座正式开始前仍然未到者记无故缺勤,每人每次扣除个人综合测评成绩8分。
(2)讲座考勤每班迟到人数5人以上(包括5人)给予该班团支、组宣委员通报批评,并扣除该班团支、组宣委员个人综合测评成绩2分; 讲座考勤每班无故缺勤人数3人以上(包括3人)给予该班团支、组宣委员通报批评,并扣除该班团支、组宣委员5分个人综合测评成绩5分;讲座考勤每班无故缺勤人数5人以上(包括5人)给予该班全体班委通报批评,并给予扣除该班全体班委综合测评成绩5分。
(3)每人每学期必须出席讲座至少5次,否则将取消当学期末的各项评优评先资格。
● 考勤纪律处分
对旷课学生应及时教育,责令其检查。旷课严重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1、一学期旷课累计超过10学时给予警告处分;
2、一学期旷课累计超过20学时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3、一学期旷课累计超过30学时给予记过处分;
4、一学期旷课累计超过50学时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
(二) 文明规范与卫生
1、教室卫生
为了增强外国语学院学生清扫教室卫生的责任心,为外院师生创造更加良好的学习环境,经过外国语学院团总支与班级管理委员会的研究,特作出如下规定:
(1)教室卫生检查主要涉及以下五个方面:垃圾是否及时清理;黑板是否及时擦洗;桌椅是否摆放整齐;多媒体教室是否能够按时清扫;教室门是否洁净无粉笔印。
(2)每日中午和晚自习放学后值日生要认真打扫教室卫生,值日后离开教室时,做到人走关灯、关窗、关电扇、关门。每周五下午要对教室要彻底打扫一次。
(3)教室卫生打扫不及时或者不符合要求,由班级管理委员会日常管理部给予通报批评,并由班级管理委员会综测部扣除当天值日生个人综合测评成绩5分。
(4)上述情况连续出现三次或三次以上,将对该班班长及生活委员通报批评,并扣除班长及生活委员个人综合测评成绩5分。
(5)班级教室卫生打扫情况被表扬时,对当天值日生奖励个人综合测评成绩5分;每班连续被表扬三次,对班内所有人奖励个人综合测评成绩5分。(每周由日管部选出本周打扫最优秀的教室,当天当次值日者奖励个人综合测评成绩5分。)
2、宿舍卫生
以寝为家,“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学生宿舍是学生学习和休息的场所,应当把它建成一个方便、舒适、整齐规范、文明卫生、有纪律、有秩序、雅静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经过外国语学院团总支与班级管理委员会的研究,特作出如下规定:
(1)地面干净,桌椅及各类物品摆放整齐,无悬挂物,床铺、阳台整洁,清洁工具需摆放整齐,生活垃圾及时清理。
(2)卫生检查时,故意不开门、私自换锁者,一律按零分计。
(3)日常检查宿舍时,打扫不及时或者不符合要求者,由班级管理委员会宿管部给予通报批评,并扣宿舍成员每人个人综合测评成绩5分,情况严重者予以断电处分,并每人上交导员300字检讨书。
(4)日常检查宿舍时,若卫生检查情况被表扬,将对每位宿舍成员奖励个人综合测评成绩5分。
● 宿舍卫生纪律处分
有下列违纪行为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1、在宿舍内使用热得快、电饭煲等违禁电器或酒精炉、蜡烛等易燃物品者;
2、向楼下泼水、扔物品者;
3、擅自调换学生宿舍,不听劝阻者;
4、未经学校允许,在学生宿舍内留宿校外人员者。
二、个人荣誉
参加各类比赛、社会实践等获得的个人荣誉或证明者,考评体系将视奖项大小及所获奖励给予加分。
(一)比赛奖励中
外国语学院及其他兄弟院系所组织的各类比赛中获得一等奖加个人综合测评成绩3分,二等奖加个人综合测评成绩2分,三等奖加个人综合测评成绩1分,优秀奖不加分;
校级举办的各类比赛中获得一等奖加个人综合测评成绩5分,二等奖加个人综合测评成绩4分,三等奖加个人综合测评成绩3分,优秀奖加个人综合测评成绩2分;
市级举办的各类比赛中获得一等奖加个人综合测评成绩6分,二等奖加个人综合测评成绩5分,三等奖加个人综合测评成绩4分,优秀奖加个人综合测评成绩3分;
省级举办的各类比赛中获得一等奖加个人综合测评成绩7分,二等奖加个人综合测评成绩6分,三等奖加个人综合测评成绩5分,优秀奖加个人综合测评成绩4分;
国家级举办的各类比赛中获得一等奖加个人综合测评成绩8分,二等奖加个人综合测评成绩7分,三等奖加个人综合测评成绩6分,优秀奖加个人综合测评成绩5分。
注:各系自行举办的比赛获奖不予加分。
(二)班级及社团中
班长加个人综合测评成绩5分,团支书加个人综合测评成绩4分,其他班委加个人综合测评成绩3分;
优秀团员、优秀团支书、优秀志愿者、优秀学生干部、先进个人、三好学生等一律加个人综合测评成绩2分,可以累加;
办公室主任加个人综合测评成绩8分,办公室助理加个人综合测评成绩5分;
各学生组织常委加个人综合测评成绩8分,学生社团负责人加个人综合测评成绩4分,部长加个人综合测评成绩2分,干事加个人综合测评成绩1分,优秀部长和优秀干事加个人综合测评成绩2分,助导加个人综合测评成绩3分,迎新工作“一对一”服务加个人综合测评成绩2分。上述可累加。
注:在一个学生组织同时担任多个职务的只加最高项分,不得累加;
同时在多个学生组织任职的可累加,也可与班干部累加;
外国语学院各学生组织是指学生会、班级管理委员会、就业发展委员会、党员服务中心、社团联合会五大组织;
外国语学院社团联合会下设各协会如樱花日语协会、外文电影协会、中韩联谊社等多个协会,不累加,只加个人综合测评成绩1分。此条同应用于其他学院其他协会,如校广播电台、VOC外文广播电台、职业发展协会、冲浪口才协会等。
(三)社会实践中
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者加个人综合测评成绩2分,需有实习鉴定表为证,不可累加。先进社会实践个人加个人综合测评成绩3分。
(四)资格考试中
计算机二级、报关员、报检员、税务师、会计从业资格证、证券从业资格证,教师从业资格证、驾驶执照、普通话证书等一律加个人综合测评成绩2分,只加一次。
(五)专业考试中
大学英语公共四级加个人综合测评成绩2分,公共六级加个人综合测评成绩3分;
大学英语专业四级加个人综合测评成绩3分,专业八级加个人综合测评成绩5分;
日语等级考试N1加个人综合测评成绩5分,N2加个人综合测评成绩2分;
朝鲜语等级考试3、4级加个人综合测评成绩2分,5、6级加个人综合测评成绩5分。
(六)编辑出版中
在院报发表文章的每人次加个人综合测评成绩5分;
在地方报纸发表文章的每人次加个人综合测评成绩8分;
在我国各类(核心)期刊发表文章的每人次加个人综合测评成绩10分。
开展课程内容专题讨论、学术报告会、演讲会等活动中积极参与并写出较高水平的书面总结报告,经教师考核通过,可加个人综合测评成绩3分。
完成科研课题或组织成立课外科技小组,完成一定科研任务,并撰写文献综述、生产现状调查、研究论文、实验设计等可加个人综合测评成绩5分。
(七)其他
1、各类因个人意愿参加的志愿者活动,如果未事先申请的,不加分。
2、各类因学生社团职责所组织的各种活动不加分。
3、党校结业证书不计入加分范畴。
4、参加学校的各种义务劳动不加分。
5、有献血证者每人加个人综合测评成绩2分,只加一次。
6、足球队和篮球队成员各加个人综合测评成绩3分。
三、集体荣誉
(一)班级集体荣誉
积极参加以班级为单位的学院集体活动,如班级风采大赛,院级新生辩论赛等。
1、班级风彩大赛中,获得奖项的班级将按照一等奖每班每人加个人综合测评成绩4分,二等奖每班每人加个人综合测评成绩3分,三等奖每班每人加个人综合测评成绩2分,优秀奖每班每人加个人综合测评成绩1分的标准给予奖励,另外,获奖班级的班干部每人额外加个人综合测评成绩1分。
2、院级新生辩论赛中,获得奖项的班级将按照冠军队每位辩手加个人综合测评成绩4分,冠军队领队加个人综合测评成绩4分;亚军队每位辩手加个人综合测评成绩3分,亚军队领队加个人综合测评成绩3分,获得冠亚军的班级每班每人加个人综合测评成绩1分。其他班级领队加个人综合测评成绩1分.获得最佳辩手荣誉的辩手加个人综合测评成绩2分。
获得优良学风班集体、无补考班集体、先进团支部、精神文明班级体等班级荣誉的班级,每人加个人综合测评成绩2分。
(二)校级集体荣誉
1、校级运动会中
(1)凡参加运动会开幕式广播体操团体赛,训练刻苦并坚持到底的同学,奖励个人综合测评成绩2分。
(2)凡参加运动会开幕式方阵,训练刻苦并坚持到底的同学,奖励个人综合测评成绩2分。
(3)凡报名参加个人单项并顺利完成比赛的运动员,奖励个人综合测评成绩3分。若报名参加比赛并获得名次者,第一名奖励个人综合测评成绩10分,第二名奖励个人综合测评成绩8分,第三名奖励个人综合测评成绩6分。
(4)凡报名参加集体项目并顺利完成比赛的运动员,奖励个人综合测评成绩5分。若在比赛中获得名次,一等奖(第一二名)奖励个人综合测评成绩12分,二等奖(第三四名)奖励个人综合测评成绩10分,三等奖(第五六名)奖励个人综合测评成绩8分,优胜奖(第七八名)奖励个人综合测评成绩6分。
(5)凡在运动会期间因故不能参加者,须提前向外国语学院团总支作出书面申请,待审核完毕确认无误后,方可准假;凡在运动会期间私自不参加者,将扣除个人综合测评成绩20分,并给予通报批评。
(6)凡在运动会期间出现迟到,早退,违反现场纪律,不配合组织协调工作等现象者,将扣除个人综合测评成绩10分,并给予通报批评。
(7)在运动会中,获得精神文明班集体荣誉的班级,每人加个人综合测评成绩2分。
注:学生运动员在校运动会中取得多项名次,按所获名次的奖励标准累计奖励。
2、在校级新生辩论赛,校级精英辩论赛中
获得奖项的集体将按照冠军队每位辩手加个人综合测评成绩5分,冠军队领队加个人综合测评成绩3分;亚军队每位辩手加个人综合测评成绩4分,亚军队领队加个人综合测评成绩2分;获得最佳辩手荣誉的辩手加个人综合测评成绩2分。
四、学习成绩
获得国家奖学金每人次加个人综合测评成绩8分,获得省政府奖学金每人次加个人综合测评成绩7分,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次加个人综合测评成绩5分,获得专业奖学金每人次加个人综合测评成绩4分;
获得院级奖学金,一等奖学金加个人综合测评成绩3分,二等奖学金加个人综合测评成绩2分,三等奖学金加个人综合测评成绩1分,进步奖学金和荣誉奖学金不加分;
因违规违纪(考试作弊,使用违禁电器等)被通报批评者,不得参与奖学金评比。
五、学生个人综合测评成绩预警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班风、学风建设,提高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学生自我教育三结合的教育功能,保证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特制订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我院所有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
学生个人综合测评成绩预警是指学院针对学生在大学生活中出现的不良情况,及时提示、告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并有针对性的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通过导员、学生和家长之间的沟通与协作,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的一种信息沟通和管理制度。
实施个人综合测评成绩预警的目的是强化学院管理机制及学院院风学风建设,增强辅导员与家长、学生之间的沟通和交流,多方协作,适时引导、及时干预,督促在校学生能按照学校和专业培养计划的要求,努力学习,加强素质修养,避免和减少学生在生活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与困难,顺利完成学业。
个人综合测评成绩预警按轻重程度分为:一般预警、严重预警、退学预警。个人综合测评成绩预警的对象是个人综合测评成绩符合一般预警、严重预警、退学预警条件的学生。
1、一般预警
当个人综合测评成绩低于70分时,将由班级管理委员会综合测评部通知学生,择其成为各项考评的重点检查对象。
2、严重预警
当个人综合测评成绩低于50分时,应引起思想上的高度重视,并上交5000字书面检查,必要时向各分管辅导员当面说明情况。
3、退学预警
当个人综合测评成绩低于30分时将受到“退学预警”,由团总支以书面形式通知学生、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并将结果报团总支备案。
备注:在进行年度综合考评时,班级管理委员会将依据个人综合考评成绩(在班级综合排名靠前的十名学生中)优先推荐入党积极分子,优秀团员,先进个人,三好学生等发展对象,同时也作为奖助学金参评根据(在班级排名倒五、专业排名倒十者不予参评)。
外国语学院班级管理委员会
2015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