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宿舍是学生学习、生活的重要场所。为建设文明、优雅、舒适、温馨的学习生活环境,培养学生良好的社会公德。外国语学院特订立以下公约,望全体同学遵照执行。
一、宿舍卫生
1、坚持宿舍卫生值日,自觉整理个人内务和打扫卫生,保持宿舍整齐清洁,卫生差者及宿舍将扣除个人综合测评成绩。
2、不准乱扔垃圾,随地吐痰,向窗外倒水、扔杂物,违者给予通报批评,经教育不改,给予警告处分。
二、宿舍安全
1、注意安全,不在宿舍内煮食物和焚烧废弃物,不使用违章电器,违者按《违纪处分条例》给予记过以上处分,因使用违禁电器或点燃物品以及违章用电引起火灾及其他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责任人个人承担,构成违法犯罪的送国家司法机关处理。
2、节约用水用电,严禁私自搭接电源,违者给予罚款和纪律处分,并根据《违纪处分条例》给予警告处分。
3、提高警惕、增强安全防范意识,防止偷盗行为。有偷盗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按《违纪处分条例》给予警告处分,构成违法犯罪的送国家司法机关处理。
4、发现不法分子或可疑人员等不安全事件,舍长(安全监督员)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值班人员报告。
5、严禁攀越阳台,对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按《违纪处分条例》警告处分。
三、宿舍纪律
1、禁止在宿舍进行低级、庸俗的娱乐活动,违者给予通报批评。
2、爱护宿舍公共财物,损坏财物照价赔偿。
3、严禁男、女生互串寝室,严禁留宿外人,违者视情节严重给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按《违纪处分条例》给予警告处分。
4、发现不法分子或可疑人员等不安全事件,舍长(安全监督员)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值班人员报告。
5、讲文明、讲礼貌、讲风格,维护宿舍内及宿舍间的团结,平等待人,同学之间,互相帮助,互相谦让,多为他人着想。
6、自觉遵守国家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抵制违法乱纪的不良行为,不打架斗殴、赌博、吸烟、酗酒、夜不归宿,违者按《违纪处分条例》从重处理。
7、不得无正当理由夜间晚归,一经发现,给与批评教育,并登记、通报;不得未经请假,夜不归宿,违者给予警告以上纪律处分。
注:以上公约违反者将取消一切评优、先进资格。
宿舍成员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