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系 |
姓名 |
类别与评分标准(每类按100分计算后折合百分比) |
小计 |
课堂教学材料(30%) |
课外辅导材料(30%) |
成绩评定材料(15%) |
教学研究与改革材料(25%) |
课程大纲、教案、课程教学设计、课堂反思、课程总结等原始记录 |
学生代表性作业、作品、学科竞赛、师生交流的相关材料、学生评价等 |
过程性学业评价材料(包括成绩组成情况说明、平时学习情况记录、期末成绩、试卷、试卷分析等) |
能够体现教学研究与改革、教学特色的相关材料 |
|
|
|
|
|
|
|
注:一、课堂教学材料:教学工作量超过额定工作量10%-40%加5分,超过40-70%的加10分,超过70%以上加15分。授课门数3门(含3门)不加分,4门以上每门加1分,最多加5分。课程大纲、教案、课程教学设计、课堂反思、课程总结各15分,均须为过程性真实材料。
二、课外辅导材料:代表性作业:20分;学生发表论文:B类20分,C类15分,D类10分,E类5分。学生获奖:国家级奖20分,省部级15分,厅级10,校级5分;省级优秀毕业论文15分;校级10分;师生交流材料:20分,学生评价:10分。指导毕业论文:指导1个学生加1分。
三、成绩评定材料:平时成绩及学情记录:20分;试卷及成绩评价材料:30分;试卷分析:30分。
四、教学研究与改革材料:课题:国家级:30分,教育部:20分,省级15分,厅级10分,校级5分;横向课题3万元加5分,3-6万元加10分,6-10万元加15分,30万元加20分,50万及以上加30分。论文:A类20分,B类15分,C类10分,D类5分;E类2分;教材、专著、译著:一类出版社15分,二类出版社10分;省级教学成果奖:30分;教学大赛获奖:国家级奖励:30分,省级奖励20分,校级奖励10分,院级5分;双师证书:10分。各项得分原则是每项成果的总分为所有参与者分配。双师证书按教务处相关文件考核。
五、单项得分前三项上不封顶,按比例折算;第四项因涉及科研成果,因此封顶。
六、其他特殊情况由教学指导委员会集体商定。
附:成果参与人员得分原则:课题:主持人占总分的1/2,其他人员平分剩余分数;论文:两个作者6:4,三个作者:5:3:2;教材:可采取平均分配或者主编进行建议的方式;奖励:首位占50%或者30%,其他平均分配剩余分数。以上分配方式也可以负责人提议。无论何种方式,均不能超过总得分。